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经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为都匀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现将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协助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二)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监督建设活动;
(三)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实施项目特许经营管理;
(四)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人
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五)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的浏览活动、经营活动、环境卫生和饮食服务卫生;
(六)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
例》对景区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行使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授予的其他职能。
中国风景名胜图片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规划建设与园林绿化科、保护监察科(挂行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牌子)三个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实施统一保护和管理;负责计算机监管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升级及数据库的采集工作;负责运用计算机对资源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信息反馈、利用及上报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设施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的宣传、联谊组织工作。(二)规划建设与园林绿化科
协助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对项目特许经营依法实施规划审查和管理;负责各种建设项目和服务设施的环境评估;负责对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改善服务浏览设施、
安全设施条件,设置景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标牌等工作。
(三)保护监察与安全管理科(挂行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牌子)
负责景区内风景资源、文物古迹、地质地貌情况,以及污染破坏景区、景观、景物、开山、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行为活动的监察、控制、管理和处罚工作;负责景区的巡查,配合做好景区浏览区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对景区生态景物、林草植被、野生动物、水体等自然资源状况实施保护;负责对景区内经营服务单位的安全、旅游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实施特许经营,并跟踪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核定事业管理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设处长1名(副县级),副处长2名,内设机构正科长(队
长)3名(副科级)、副科(队)长2名。
四、其它事项
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机构,需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
理登记手续。
2、原下发《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匀府办发[2005]44号)文件不再执行。
3、中国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收取景区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由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实施行政处罚等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贵州省都匀市江城D栋14楼
五、: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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