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1.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培育我市国际自主品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普洱市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我市国际自主品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80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国际自主品牌发展战略,以打造自主品牌为引领,以强化自主
创新为核心,以推行国际标准、国际认证为基础,搭建载体平台,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服务的联动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国际自主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快培育以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提升我市出口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充实完善市级国际自主品牌项目库,重点培育1—2 个市级国际自主品牌,打造1—2个产业聚集度高、带动作用强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的地域品牌。充分发挥高原特农业优势,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绿食品出口品牌,进一步擦亮普洱特产品品牌,不断提高国际自主品牌产品在全市出口产品中的比重,普洱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出口品牌产品研发。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国际自主品牌转化,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出口品牌研发投入,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积极开发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企业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国际同行业的中高端迈进。着力构建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平台,争取生物医药及农产品等重点出口领域和龙头企业实验室、研发中心、品牌孵化推广中心落地普洱,夯实我市国际自主品牌发展的基础。(市发改委、工信委、国资委、商务局、质监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普洱茶品牌  (二)推动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主动适应出口目标市场行业及产品标准需求,支持企业对标和接轨国际质量、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管理标准,健全完善产品供应链的管理控制和提高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充分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获得国际高端市场的准入注册及认证;支持企业开展国外专利申请,实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认证。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重点产业形成一系列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提升我市自主品牌的国际认可度。(市商务局、工商局、农业局、茶咖局、质监局、科技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帮助企业搭建品牌推广平台和拓展营销渠道。培育打造重点行业知名国际自主品牌,推动品牌企业联手在美国、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开展品牌推广,在专业国际展会、中国品牌海外展中推广普洱品牌,树立普洱国际自主品牌形象。配合省级部门组织企业参加美国食品展、法国食品展、德国科隆食品展、以列国际农博会等国际展会,充分展示我市绿食品自主出口品牌。配合省级部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全力办好普洱国际精品咖啡博览会、中国普洱茶节暨茶叶博览会、普洱边境经济交易会等展会,入驻云南精品常年展销中心的国际自主品牌海外展示平台,全面展示普洱国际自主品牌,提高我市国际自主品牌企业在国际性展会中的参展比重。支持品牌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在目标市场建立销售、服务、配件供应、用户培训和信息反馈“五位一体”的营销网络,实现由一般贸易向本地化运营转变。支持拓展自主品牌外销渠道。鼓励企业与国外渠道商合作,发展品牌连锁经营,建立多层次的出口销售体系。支持社会机构或互联网社会化组织推广我市国际自主品牌,不断拓展国际自主品牌的社会化传播渠道。(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农业局、外侨办、质监局、茶咖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国际并购。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高端整
体并购,获取国外高端品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销售渠道,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并购拥有核心技术的外国企业,取得其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并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自主品牌的“含金量”。推动有条件企业与全球知名跨国公司深度合作,以国际一流标准为引领,倒逼自身技术、质量、管理和服务的不断提升。(市商务局、科技局、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国际自主品牌发展。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推广普洱国际自主品牌的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加强与阿里巴巴、速卖通等具有丰富国际客户资源的跨国电商企业合作,通过建设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造普洱国际自主品牌产业,实现“线上产业链、线下产业园”国际营销模式。支持企业在周边国家和重点出口国别市场整合和新建海外仓,构建进出口海外仓供应链体系和品牌展示平台。支持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前店后厂”的出口产业链。(市商务局、工商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对企业创建国际自主品牌的宣传培训。加强对企业品牌设计、研发、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国际认证、品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的培训,以论坛、讲座、经验交流等
形式总结、宣传、推广各类市场主体的好做法和国内外的好经验,提升品牌创建的整体水平。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的推介和传播,加强对重点自主品牌在质量、信誉和服务等领域的宣传力度,采取展会、产品展览展示中心、利用多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提高自主品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借助和发挥驻外商务机构作用,为自主品牌企业海外推广提供更多的贸易投资和交流合作机会。(市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知识产权的培育和保护。把创建国际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构筑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培育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代理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企业开展维权工作,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维权援助力度。(市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科技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