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监理工程师执业的申请(合集五篇)
第一篇:关于暂停监理工程师执业的申请
关于暂停监理工程师执业的申请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XXXXX,本人XXXXXX,联系地址:XXXXXX,联系邮箱:XXXXXX。由于本人已XXXXXX有限公司离职的且已脱离水利工程监理行业,现特向协会申请暂停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恳请批准。
请批准,谢谢!
申请人签字:(签字按手印)
单位盖章:XXXXX有限公司
期: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依据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
[1996]462号);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第二天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全国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第三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知
考试时间
201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预计将在5月26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7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时间一般11、12月在各地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局进行。2012年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2012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定于2012年5月26、27两日举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目前还未公布,各地考试报名工作将在12年2-3月期间展开。
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管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