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1年5月28-29日举行。5月28日上午9:00-11:
00 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午2:00-5:00考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5月29日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2:00-6:00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在四个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全国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月10日至2月1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1月12日至2月1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1月14日至2月14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1月16日至2月24日。
(二)报名程序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v)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
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1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否则其考试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
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1年1月12日至2月12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打印《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以下简称《免试申报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后并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州)建设局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及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85432535、85451977)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免试申报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申报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
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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