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5.13
【字 号】武政办〔2021〕50号
【施行日期】2021.05.13
省委办公厅∙【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应急
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
 
武政办〔2021〕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1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院前急救服务网络
  (一)推进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市急救中心功能,统筹调度全市院前急救资源,承担全市
院前急救体系日常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职责。各中心城区设立区级急救中心,负责辖区内急救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按照“平战结合”原则,中心城区院前急救资源平时由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市急救中心统筹下由区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各新城区建立独立运行的指挥型急救中心,负责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到2025年,各新城区急救中心全部实现独立运行。
  (二)科学布局急救网络。建立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的三级院前急救网络,鼓励民营医院建立急救站点。市急救中心可以依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善中心城区急救站点布局,到2022年,中心城区急救站点不少于70个。深化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托属地医疗机构或者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水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科学布局新城区院前急救网络,新城区急救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直属急救站点,也可以依托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急救站点,到2022年,新城区急救站点不少于40个。建制街道应当在街道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急救站,人口较少的相邻街道可以联合设立急救站,距离偏远的农村地区可以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
颤器(AED)等急救设备。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有救护车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当地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到2025年,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打造“12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打造武汉市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
  (三)完善车辆装备配置。统一急救车辆及装备配置标准,推进救护车和装备精细化管理。完善救护车数量与种类配置,逐步配备通讯指挥车、物资装备车、洗消车、战地救护车等特种救护车。加快普通转运型救护车升级改造,增加便携式B超机、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心肺复苏机等专业设备,提高转运途中监护救治能力。对照省急救物资储备配备要求,建立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到2022年,全市值班救护车达到每5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全市值班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80%,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6%以上。
  二、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一)构建分类救护服务模式。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在急救业务领域,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完善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缩短呼叫反应时间,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院前急救服务;在非急救业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业转运机构,负责院际转诊、出院等非急救业务,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急救由政府主导、非急救由专业机构承担的分类救护模式,探索建立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和规范化监管机制。
  (二)完善院前院内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畅通院前院内一体化绿通道,鼓励开展“急诊—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一体化管理。深化救护车与院内急诊、“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高危孕产妇)信息实时无缝对接,强化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交接工作流程,对急救中心调度送达的伤病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众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三)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紧急医学救援队,建立院前急救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专业救援机构联动协作机制,提升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为专题,定期开展应
急综合演练,加强模块化、标准化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队伍的突发事件处置和紧急医疗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