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13.04.15
【字 号】鄂民政函[2013]167号
【施行日期】2013.04.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省委办公厅【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省民政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民政函[2013]167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3〕12号)精神,省民政厅被确定为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彭 军 (厅党组书记、厅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树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显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昌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闵建华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民管处、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处、基政处、区划处、福慈处、事务处、规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军休办、低保办、后勤中心、福彩中心、减灾备灾中心、婚姻登记处等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闵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五川、周友儒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立行评工作专班,由材料宣传组、综合协调组组成。材料宣传组成员:陈文兵、赵洪涛、夏杨巨添、牟芳芳;综合协调组成员:刘昶、商木林、杜晓林、周绪文。所有抽调人员与处室工作脱钩,集中精力抓好行评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