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熊建平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浙政发〔2013〕3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熊建平副省长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合作、驻外办事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省经合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
联系省残联、省关工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
街道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委办发〔2013〕4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3日浙江省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建设
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3〕4号)精神,全面建设“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推动乡镇(街道)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力、抓好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是指推动发展好、服务众好、社会管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的乡镇(街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全省乡镇(街道)创建“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工作的考核,以及以乡镇(街道)考核为基础依据对县(市、区)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的考核。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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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总第1014期)
>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