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纠纷的时候,如果双⽅协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处理。医疗纠纷是⽇常⽣活中经常发⽣的⼀类纠纷,很多医疗纠纷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那么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先是《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其次是《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是我国有⼀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
⾏“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清⽩”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反法律、⾏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纠纷赔偿
⼆、发⽣医疗纠纷时应履⾏的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后,所在科室负责⼈应⽴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的⼀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
4、医务科⽆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医疗鉴定。患⽅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公安、司法等部门进⾏处理。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发⽣后,当事科室负责⼈及当事⼈应积极做好解释⼯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可以⾃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员接到报告后,应⽴即组织⼈员对医疗纠纷进⾏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量维护⼯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后需市卫⽣局出⾯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局处理,具体由市卫⽣局医政科负责。
当你⾝边的亲朋好友遇见医疗事故的时候,⼀定保持冷静,不可去医院“⼤闹”⼀番,如果危害社会治安管理,轻则被治安处罚,重则处以刑法。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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