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通报
2009年9月4日,医院发生一起氨茶碱药物中毒事件,并因此引发医疗纠纷,现将事件发生过程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王某,女,3岁,于2009年9月4日因咳嗽、咳痰、喘息四日由其母带至医院就诊,当班医生就诊,给予氨茶碱注射液50毫克加入在10%葡萄糖100ml中静滴以及抗感染药物,患儿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腹部不适,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当时其母亲向当班护士同志反映,但被认为是饮食不当,未做任何处理,也未向医生报告。患儿回家后就出现抽搐、双腿凝视,口唇紫绀等症状,由家属急送到中心给予抢救,约1小时后,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不良后果,经中心领导同意,由120急救车护送到市儿童医院,查氨茶碱血药浓度为17mg/L,诊断为氨茶碱药物不良反应,经、甘露醇及抗感染等,9月9日病愈出院,共计支付医药费9000余元。出院诊断:1、氨茶碱药物不良反应。2、急性支气管炎(支原体感染)。3、应激性高血糖症。4、惊厥持续状态。5、Ⅱ型呼衰。6、应激性溃疡出血。
该事件发生后,患者家属多次来医院进行体性交涉,认为其药物反应为中心用药不当导致,要求予以赔偿。后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中心一次性补偿患方人民币18000元作为此事件最
终解决方案。
氨茶碱为临床常用平喘药物,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疾病,也可用于心功能不全,剂量和中毒量非常接近,用量稍有不当就容易发生中毒,临床用药要严格把握指征,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用药后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对于小儿患者,由于解毒功能、排泄功能尚未完善,剂量稍有出入即会中毒,临床应用更应慎重。
王梓桐为三岁幼儿,且以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其临床应以采取有效抗感染为主,只有在确认有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因素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考虑谨慎使用氨茶碱。
值班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失误在于:1、没有准确把握患儿是否具有应用氨茶碱的临床指证,即没有确认是否具有支气管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等应用茶碱的适应症(未见病历中有相关记录,且有患儿经儿童医院有效抗感染后病愈这一临床转归证实);2、应用氨茶碱后没有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没有及时发现及处理氨茶碱毒性反应,以至产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值班护士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失误在于:1、患儿母亲向其反映患儿出现呕吐后没有意识到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而误认为是饮食不当,没有及时中断输液;2、患儿病情发生异常后没有及时向医生报告病情变化,以至没能采取有效医疗措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进一步加重。
医疗纠纷赔偿中心办公会认为:由于二位同志工作中疏忽大意,违反了诊疗常规,导致了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及发展,对中心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为教育二位同志及全体员工,决定扣发二位同志当月奖金,减发50%年度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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