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终了的未遂和未实⾏终了的未遂
实⾏终了的未遂这是根据⾏为来做出的区别,当然对应的也有未实⾏终了的未遂,也就是没有实施的⾏为。在这法律上也有类似的概念,看起来有⼀些混淆,其实只要理解透了就清楚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实⾏终了的未遂和未实⾏终了的未遂
实⾏终了的未遂是指⾏为⼈实施了全部的⾏为,但未得逞;未实⾏终了的未遂是指⾏为⼈尚未实施完全部的⾏为,导致⽬的未得逞。
未遂是指⾏为⼈为追求某种⽬的⽽实施了某种⾏为,但由于⾏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为结果未得逞。
在⾏为⼈的认识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情况下,实⾏终了的未遂与未实⾏终了的未遂,通常能反映出⾏为对法益的侵犯程度不同:前者离危害结果的发⽣较近,后者离危害结果的发⽣较远。但是,在⾏为⼈的认识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的情况下,实⾏终了的未遂与未实⾏终了的未遂,则不能准确反映⾏为对法益的侵犯程度。
实⾏终了的未遂与未实⾏终了的未遂,是以⾏为⼈的主观判断为标准作出的区分;如果⾏为⼈的主观判断
犯罪未遂发⽣错误,如本来不必进⼀步实施⾏为便可以发⽣危害结果(客观上已实⾏终了),⽽⾏为⼈误认为⾃⼰的⾏为未实⾏终了,或者相反,则不能认为实⾏终了的未遂对法益的侵犯程度重于未实⾏终了的未遂。所以,对实⾏终了的未遂与未实⾏终了的未遂,仍然应根据⾏为本⾝对法益的侵犯程度来判断社会危害性的⼤⼩。
未遂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犯罪未遂论处的⾏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故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通常⼩于犯罪既遂的社会危害性,故对未遂犯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看完本⽂之后对于这个概念都清楚了吧,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实⾏了和未实⾏有不同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希望⼤家能有⼀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