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主体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将其犯罪意图完全实现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就此进行探讨。
一、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认定标准
犯罪未遂的认定的首要问题是“着手”。毕竟每个人脑海中的想法并不能成为犯罪行为,必须要有一定的行动举止来表现出犯罪意图。那么,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对于犯罪所必要的暴力、欺诈、胁迫、等手段已经着手实施,仅因故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着手”行为,是指犯罪主体的行为已经到了执行犯罪行为的阶段,并且具备执行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包括:
1. 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2. 执行的行为具有足够的危害性。
3. 犯罪主体已经具备完成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
4. 行为人对所犯罪行为已经下定决心,有明显犯罪意图。
以上四点是犯罪未遂中“着手”行为的基本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下面针对常见的犯罪类型进行说明。
二、盗窃未遂中的“着手”行为认定
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具备了盗窃的意图,向确定的财产进行了亲身接触,并在进一步实施盗窃行为前,被制止或未能成功地窃取该财物。为认定盗窃未遂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已经有了盗窃的犯罪意图。
2. 行为人已经到达实施盗窃行为的现场。
3. 行为人已经接触到财物,或者作出了表现出其意图的行为。
4. 行为人已经明显表现出行为性质或者执行方法,进入了实施犯罪的阶段。
三、未遂中的“着手”行为认定
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并以其手段或者姿态表现出其犯罪意图,但未得手或被制止。为认定未遂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已经有了的犯罪意图。
2. 行为人已经向被害人发送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接触。
3. 行为人已经表现出行为的内容或者手法,进入了实施犯罪的阶段。
四、杀人未遂中的“着手”行为认定
杀人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展开了明显的实施杀人活动,但由于一些原因,未能将其犯罪行为完成。为认定杀人未遂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已经有了杀人的犯罪意图。
2. 行为人已经明显表现出了杀人行为的内容或者手法,进入了实施犯罪的阶段。
3. 行为人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
4. 虽然未达到预想的杀人效果,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具备了足够的危害性。
以上是针对常见犯罪类型的“着手”行为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观念变化,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对于一些复杂案件,如何认定“着手”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判例与实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其犯罪成因和行为显性。
三、着手行为评价标准
1. 明确犯罪意图,判断是否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
2. 对于特定行为,根据成功完成该行为的时间结合相关证据予以确定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的证据水平。
3. 要考虑犯罪行为可能出现的后果和危害大小,严格控制“以防万一”的判决。
4. 在认定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犯罪人进行量刑,保证公平公正。
总之,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的认定对于后续的司法程序和量刑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公正的判决。同时,他也是人们最后的防线,必须保证其尺度不大,但够用。四、犯罪未遂与共同犯罪的关系
犯罪未遂与共同犯罪在刑事案件中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在一些共同犯罪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实际行动,仅仅是通过提供帮助或协助实施犯罪行为,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那么,对于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是否也适用共同犯罪的原则呢?
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具备一定的作案行为,其行为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犯罪行为的实施和结果。然而,在犯罪未遂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未完成犯罪行为,因此是否认定其为共同犯罪成员还需要进行更加细致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