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常重要的,⽽刑事诉讼的证据有很多,证据要充分确实才能定罪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有什么条件?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五条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法
1、个别审查,主要指甄别法。⽤于对收集的证据逐⼀地进⾏单个审查和鉴别,是审查、判断证据最常⽤的⽅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的⽅法,可以对证据进⾏初次净化和筛选。运⽤此⽅法,要求依据客观事物发⽣、发展、变化的⼀般规律和常识去辨别证据的真伪,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
2、综合审查。审查、判断证据不能孤⽴地看待各个证据,应综合审查、判断全案证据材料。⼀⽅⾯,对不同种类的证据,要结合起来进⾏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致,是否存在⽭盾;另⼀⽅⾯,还应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不但证据与证据之间,⽽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要协调⼀致,没有⽭盾。
3、辨认。即对某⼀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这是⼀种有效⽅法,也是刑事侦查中经常运⽤的⽅法。辨认必须按程序进⾏,在使⽤辨认结果时要进⾏查证和复核,并应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防⽌发⽣错误进⽽造成严重后果。
4、对质。即执法⼈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就特定的案件事实
或者证据事实进⾏互相询问、反驳和辨认的⽅法。⼀般是在涉及案件的重要问题上,且除了进⾏对质外别⽆他法的情况下才可采⽤此法。
5、技术鉴定。鉴定是审查、判断某些物证和书证必不可少的⼿段,如⼀些物品或者物质痕迹仅凭司法⼈员的⼀般知识是⽆法判明其性质和特征的,都需要运⽤各种鉴定⽅法才能判明。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新的鉴定⼿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可靠。
6、侦查实验。即为了审查、判断某⼀现象在⼀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下发⽣,⽽依法将该现象发⽣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种活动和⽅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侦查实验,必须经县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并禁⽌⼀切⾜以造成危险、侮辱⼈格或者有伤风化的⾏为。
7、逻辑⽅法。审查、判断证据除了利⽤证据互相验证和进⾏科学鉴定等⽅法外,常⽤的还有通过逻辑⽅式来进⾏审查、判断。具体⽅法有:归纳法、演绎法、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和排除法。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充分、确实的条件包括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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