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立案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
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
辩护:指法律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进行反驳,为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应予以从轻、减轻等进行辩解,并允许律师或者其他公民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辩护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他们的犯罪事实,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依法进行辩护,证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制度。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  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输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侦查: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立案:是指公检法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是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人而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起诉:又称“提起诉讼”,是指依法享有起诉权的机关或个人,对刑事被告人提出控诉,要求人民法院审判,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一发进行第一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发法。
14保证人的资格:①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
处和收入。
1刑诉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它可分为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两个层次。①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②直接目的是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如下: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3、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诸项内容,其中每项内容又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刑事诉讼价值源自刑事诉讼的内在属性和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对于刑事诉讼的需要。
4、刑诉的特征: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④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⑤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⑥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7、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在刑事诉讼中,这些机关分别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执行职能,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共同完成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任务,共同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8、检察院对刑诉的监督原则、:法律监督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除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自身的诉讼职能外,还要依法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内容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审判的监督,如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对执行的监督,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现象,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9犯罪嫌疑人有权辩护的意义
10、地区管辖保护的依据,为什么是犯罪地?
①犯罪地作为被告人试试犯罪为的地点、证据集中、便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迅速查明案情、正确处理案件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11、关于级别管辖,刑诉的灵活性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刑事诉讼证据规则.2.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案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案.一审:全国性的重大刑案.
附带民事诉讼: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在
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12、辩护人的职责:①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3、为其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13、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15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①法律的性质不同,刑用刑诉法,是一种强制措施,行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种
法律的制裁。②适用对象不同:刑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
规的③适用的目的不同:刑是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行在于教育和惩戒违反规定
的人④有权适用的机关不同:刑适用于公、检等侦查机关,行适用于公安机关⑤羁押期限不
同: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
16、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
17立案的条件:①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8、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至少由2名侦查人员进行讯问。在法定的地点、时间内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对特殊的讯问对象适用特殊的程序。依法制作讯问笔录。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进行讯问,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19通缉的对象1 以决定逮捕而逃跑以及在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淘宝额度犯罪嫌疑人  2 已决定拘留而逃跑的重大嫌疑分子 3 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 在讯问或者押
解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条件:1 实质要件,有证据证明罪该逮捕 2形式要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已逃跑
20、提起公诉的条件:1)实体性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程序性条件:符合审判管辖的范围
21审查起诉的内容:①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②证据是否确实、充分③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④有无附带民事诉讼⑤侦查活动是否合法⑥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⑦证据是否随案移送⑧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⑨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10)犯罪人的个人情况
22自诉案件一审的特点: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案件,可以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明确规
定不适用调解。(3)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4)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23、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1)前者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而后者则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各个阶段;(2)前者只是暂时停止审判,其他诉讼活动继续进行;而后者则是暂时停止诉讼;(3)前者受诉讼时限的制约,而后者则不受制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3)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7)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8)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9)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含义: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2)其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均有权获得辩护3)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而无力聘请辩护人时。有权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溯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放弃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
延:指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事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得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小时后,再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