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机关处理案件时,是需要进⾏笔录的,⾏政机关进⾏笔录后,会要求当事⼈在笔录上签字,那么⾏政机关的笔录能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政机关的笔录能直接作刑事证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机关的笔录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政机关的笔录需要经⼈民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可以⽤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三)证⼈证⾔;
(四)被害⼈陈述;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五)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五条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证据收集规范
收集刑事证据应当遵循的规则:
(1)全⾯取证规则。
(2)合法取证规则。
(3)反对强迫⾃证其罪规则。
司法⼈员在调查证据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被告⼈有罪或者⽆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法的⽅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应当全⾯,这是刑诉法第四⼗三条规定的基本原则。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切材料。这⼀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机关的笔录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政机关的笔录需要经⼈民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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