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保养费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
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 篇3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