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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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20.03.09
【字 号】沪公通字〔2020〕28号
【施行日期】2020.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公通字〔2020〕28号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3月9日
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工作部署,根据《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制定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对标“2020年‘一网通办’改革攻坚提升年”的定位,坚持“让众有满意感和让民警有获得感”的目标,围绕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在开展政务服务和实施监管执法场景中,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行政协助等方式,实行“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两转变”(“一网通办”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转变,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使个人办事更加方便、快速,法人办事更加高效、可预期)的要求,以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应用为关键抓手,以实战管用、基层爱用、众受用为评价标准,深入推进公安“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业务流程再造
  1.对照2020年市政府重点推进“一件事”清单,对牵头推进的公民身故“一件事”和配合推进的新能源车上牌、涉外服务、军人退役、入园入学、应届毕业生落户、小孩出生等“一件事”,逐项再造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并有条件地探索推进其他“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
  2.在全市落地实施2019年公安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并结合实际优化完善。
  3.依托智能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经过严格论证的程序逻辑替代人工判断,推出一批“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事项。
  4.进一步“减时间”“减材料”,在做实2019年“零材料提交”事项的基础上,拓展2020年“零材料提交”事项范围。
  (二)增强线上服务能力
  5.结合业务流程再造、电子证照及统一照片库应用、统一物流寄递等工作,在做实2019年“零跑动”事项的基础上,拓展2020年“零跑动”事项范围。
  6.全面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新增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及“随申办”移动端,确保“应进必进”。
  7.逐步推进公安自建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向“随申办”整合,打造移动端政务服务统一入口。
  8.结合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强化线上办件管理,规范线上办件处理,提高线上办件效率。
  9.优化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线上办理量和办理率,实现全年增幅50%以上。
  (三)提升线下服务能级
  10.推广“综合窗口”建设,完善“综合窗口”办理事项清单,在全市提供政务服务的派出所实现全覆盖。
  11.有条件的分局积极推动“综合窗口”入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推进涉企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众和企业“进政府一扇门,办个人大小事”。
  12.深化窗口服务改革,完善警务辅助人员全面协同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业务机制,探索窗口办事预约对接“一网通办”统一预约服务。
  13.全面做好各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平台、电子证照、政务服务数据查询系统等推广应用工作,升级多功能一体化自助设备服务功能,拓展办理事项范围。
  (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
  14.梳理调整高频事项办事指南,逐项规范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核心要素,完善以业务部门为主导的办事指南发布、更新机制,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统一性、可读性。
  15.严格执行公开的办事指南,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办事指南之外的申报材料或自行附加审批条件。
  16.明确政务服务类“12345”市民工单办理职责,完善以业务部门为主导的工单办理反馈机制,提高办理效率。
  17.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优化,进一步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
申诉、追责、跟踪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强化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实现“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00%,不断减少“差评数”、降低“差评率”。
  18.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完成相关系统升级改造。
  (五)深化数据治理和应用
  19.推进11类电子证照的新增归集、全量制证,加强存量证照动态更新维护和增量证照数据质量管理。
  20.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社会化场景的应用,不断拓展调用渠道、创新应用方式。
  21.配合市大数据中心深化自然人综合库、死亡专题库等数据库建设,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数据查询系统应用功能。
  22.建立“一网通办”办件库数据质量实时跟踪和问题反馈机制,确保数据交换实时、完整、准确。
  (六)提高民警办事效率
  23.有序推进各业务部门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整合,逐步统一操作入口。
  24.完善智能警务终端“一网通办”应用程序,实现网上申办件民警及时查、随时办、随手办。
  25.依托“政务”等渠道,建立市局、分局两级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基层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6.结合“内部放管服”,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和日常跟班指导,细化制定民警操作手册。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7.贯彻执行本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各项措施,配合在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28.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加快归集、共享监管数据,强化“互联网 监管”系统应用。
  29.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
  (八)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