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统一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资格条件,从2012年度起公司将加强持证上岗制度的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对无证书的项目经理,所承接工程项目经理的挂靠费用,由本人承担60%。技术经理、生产经理、施工员均需具备施工员证或质检员证。项目安全员、质检员、资料试验员、预算员、材料员、机管员、会计均需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总工室、财务部、工程部、预算部部门负责人需持中级以上岗位职称或建造师证,其余总部人员无明确证书要求,但至少应具备上述证书中的一个,鼓励一人多证。对全公司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员工,公司可不作证书要求,但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能力。所有持证人员所持证书需在江苏省范围内有效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公司通知的考试科目及时间,合理安排与组织项目内部管理人员参考,截止2012年12月底,对无证人员,公司及项目经理有权对其工资进行调整,并实行优胜劣汰。特此通知。
施工员证
关于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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