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管理制度_资质证书管理制度办法
施工员证
资质证书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质、证书使用严谨、规范、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资质、证书系公司资产,除用于公司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使用。
  二、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三、公司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 四、外部单位、个人借用公司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公司该项工作联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借用。
  五、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批准的《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作为使用依据并存档,并对使用情况作登记,确保资质、证书的规范使用。
  六、附件《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资质证书管理制度篇2
  为切实加强员工资质证书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资质证书范围
  含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
  员工资质证书分以下类别:
  1、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证、测绘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等);
  2、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证、三体系内审员证、施工员、预算员、统计员、爆破员证、材料员等);
  3、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秘书、钢筋工、测量工、锅炉工、龙门吊司机、钳工等);
  4、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客运专线技术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等)等。
  个人证书:员工个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二、员工资质证书管理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的统一收集、综合管理等工作。企业管理部负责资质证书中第1类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保管、年检和使用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类别所有证件的保管、年检和使用管理工作。安全质量部、设备管理部、计划经营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协助配合完成。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对相关执业资格予以审核并造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发放奖励和补助。
  三、员工资质证书的使用管理
  1、借用管理
  各单位或部门专人负责证书的借用,使用前填写申请表(见附表),审批后按每本300元缴纳押金后领取证书。
  个人借用证书私用的仅限本人的毕业证和职称证(原则上执业资格证书不借用),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表),按每本300元缴纳押金后领取证书。所有证书原件借用均不得超过10天,到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收回,不能如期归还者,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批准后方可延迟归还时间。
  2、违规使用证书的处罚
  (1)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资料,造成资质证申办、变更、注销和年检不能办理的和不按规定时间送交员工资质证书的.,处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500元/本处罚,处以直接责任人200元/本;
  (2)证书保管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借出资质证书的和未经批准转借资质证书的,处以保管个人500元/本;
  (3)出卖或变相出卖资质证书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3000元~5000元以内的。
  (4)损毁或丢失资质证书的,处以直接责任人3000元/本。一旦发现用冒充,处以直接责任人5000元/本。
  四、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奖励、补助发放 1、一次性奖励范围及标准
  (1)凡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本企业注册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又考取第二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成功的再奖励元。公司原则上不再给不适用的专业提供报名审查材料。
  (2)凡考取注册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并已在本单位注册者,一次性奖励元。
  (3)以上人员的报名费用、考试费用和年审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按每证一次全额报销。
  2、相关资质证书的月补助范围、标准及发放
  (1)月补贴800元的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质量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2)同一人有多个注册证件在公司的,每证月补贴增加300元。
  (3)从外单位借调入公司注册的人员,补贴待遇按协商标准执行。
  (4)执业注册证书使用期间,月补贴标准每半年评估一次,由公司经营部、安全质量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查会签补贴人员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表发放。
资质证书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为规范大东坡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工作,更好的为公司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东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换证及变更工作、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及相关方相关资质证明管理。
  3、依据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月31日令第13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令第9号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令第87号
  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月2日国务院令第591号 3.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 3.7《安全相关资质证书管理程序》LM-P/AQ-01 3.8《环保相关资质证书管理程序》LM-P/AQ-13
  4、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的前期资料准备、办证配合、证书复印件保存。